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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物品管理规定

2019年11月05日 转载自互联网

  为了规范物品采购、验收、领用及报销工作,现制定如下餐厅物品管理规定。

  一、物品采购及验收程序:

  1、直拨原材料采购及验收:采购员依据厨房部开列的原料采购单进行采购,与验货员(仓管员)、厨师长(或指定人员)三方同时验收,有验货员按实收数量、单价并准确计算金额后填制一式三联“原材料入库单”,并有厨师长签字认可。第一联厨房留存,第二联送交财务部、第三联交采购员(或送货员),作为结账依据。

  2、入库原材料(主要是调料、调味品)、库存商品的采购及验收:采购员(或送货员)将物品送达仓管员指定仓库后,有仓管员按规定填之相应“入库单”。

  3、其他物品的采购及验收:除以上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外,其他物品及耗用品的采购,要填值一式三联“物品申购单”,经有关领导签字后,第一联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借款依据。第三联作为报销的依据。入库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材料、商品及物品的领用:有各相应部门按规定填制“领料单”进行领用。月末,按规定进行盘点,并按财务要求编制进销存汇总表。

  三、报销程序:

  1、采购员(或送货员)开具有关发票或单据后,经有关领导签字后,凭第三联交财务经理审核后,方可结算款项。

  2、直接费用的报销:经办人签字、分管经理签字后,有财务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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