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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可以进超市了

2017年12月15日 转载自: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李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昨起正式实施。条例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其中一大亮点是,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可以进超市了。
  目前,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共有18万家左右,从业人数约33万多人。其中,食品小作坊2.74万户,从业人员5.24万人;小餐饮9.13万户,从业人员20.86万人;食品摊点5.59万户,从业人员7.01万人。

  条例划定了食品摊点的经营范围,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活动区域。在划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情况下,可以在城镇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新条例实施的一个最大变化,在于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可以进超市了。按照要求,进入超市的食品需要查验生产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而食品小作坊因为生产规模达不到,很难取得经营许可证。现在对他们施行登记管理,颁发的登记证相当于特殊的许可证,相当于有了进入超市的基本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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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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