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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野味有风险!做餐饮需谨慎!

2017年12月14日 转载自互联网

美食很多,不是想吃就能吃。食材很丰富,烹饪有风险! 因为,美味的野生动植物很可能是送你进牢笼的“催命符”。

红餐网提醒各位:沾野味有风险!做餐饮需谨慎!餐饮朋友千万别一不小心犯法了!

酒楼采购员买40条野生壁虎,获刑10年

中新网12月8日报道,广东高要一酒楼的采购员邓某、伍某因收购40条“野生壁虎”,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至5年3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法院介绍,经当地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鉴定,被警查获的40条疑似蛤蚧的野生动物是大壁虎(活体),俗名蛤蚧,属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40条“野生壁虎”判刑10年!也许很多餐饮人都会说真没想到。也许还会说这个处罚太重。但是,野生动物法颁布那么久,对于餐饮酒楼禁止售卖野生动物的告示一张接一张,是真没想到还是下意识地忽略,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呢?不言而喻。

餐厅卖野味案例,屡见不鲜

其实,关于餐厅酒楼出售野生动物,即卖所谓的野味的案例屡见不鲜。

今年的10月,在佛山一家原本只能出售养殖眼镜蛇、滑鼠蛇、灰鼠蛇的酒家,暗地里却出售疑似虎纹蛙、黑水鸡、夜鹭、鳄鱼等野生保护动物。最终被依法查处处罚。

同时,同样是在佛山,一家酒楼因涉嫌非法收购加工陆生野生保护动物蛤蚧28只、鹭鸟17只、水鸡16只,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上述动物属于国家、省重点保护动物。其负责人和采购员均被依法逮捕。

还有,广州的某酒家公然叫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野生夜游鹤”,四川某餐厅售卖野生动物,老鹰汤800元一份……

原因:法律意识淡薄,暴利驱使

红餐网在查阅众多售卖野味的餐厅案例,他们知法犯法的初衷皆源于——食客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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