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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未加碘食盐,深圳一餐饮公司被罚款300余元

2022年09月07日 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闫冬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西木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未加碘的食盐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深市监南处罚〔2022〕稽115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342元并没收非法财物。处罚事由为: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购进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西木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萧家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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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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