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之家祝您有个愉快的体验!点任意处可关闭该提示

文章分类

厨艺精品课

卖“不合格”油炸丸子,河南一餐馆被罚款5.2万元

2020年07月14日 转载自:中国质量报、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

近日,河南 郑州市一羊肉汤馆销售的“油炸韭菜丸子”中检测出 铝的残留量超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于行政处罚:1、罚款5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合计52120元。

7月6日,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处置公告,郑州市二七区老中街刘记羊肉汤馆销售的“油炸韭菜丸子”,经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立案调查, 郑州市二七区老中街刘记羊肉汤馆购进上述批次“油炸韭菜丸子”3斤,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90元。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项的规定。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决定对郑州市二七区老中街刘记羊肉汤馆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合计52120元。

该当事人收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并发布召回公告。该当事人针对进货查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严格按照食品法规定条例进行整改,对外购食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


------------------------------

本文转载自:中国质量报、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

转载该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不同意转载或涉及版权、内容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以便可以立即删除;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