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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对餐饮的规定

2019年01月17日 转载自:北京市政府

近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其中对餐饮业是这样规定的:

  1. 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性经营;

  2. 禁止未使用管道天然气从事相关经营;

  3. 禁止使用民用电力从事经营;

  4. 禁止使用居民用水从事经营;

  5. 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

  6. 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食品半成品或成品全部源自中央厨房或食品制造企业的除外;经营单一品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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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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