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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薪资考核办法

2014年10月17日 转载自互联网

  一、薪资结构

  1、月薪制员工的薪资结构由原来的工资总额分为固定部分、绩效考核、营业额考核、利润考核四部分。

  (1) 固定部分占6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企业补贴179元)

  (2) 绩效考核占10%(每季度根据上级主管对其绩效考核的成绩)

  (3) 营业额考核占5%(每月根据连锁店完成营业额进行考核)

  (4) 利润考核占25%(每月根据连锁店完成利润进行考核)

  2、时薪制员工

  将现在时薪分为基本时薪和效益时薪二部分。

  其中效益时薪:员工0.5元/小时,星级员工0.7元/小时

  二、考核

  1、月薪制

  (1) 绩效工资按岗位绩效考核的成绩执行(新进员工本季度按100%计算)

  (2) 营业额考核工资

  完成当月预算营业额考核工资的100%

  未完成预算营业额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例如:某店预算月营业额为240000元,

  如完成240000元以上得100%

  如完成221000元则得221000/240000=92%

  则得营业额考核工资部分的92%

  (3)利润考核工资(含减亏)

  完成上月预算利润指标得利润考核工资100%

  未完成预算的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例如:某店预算利润为50000元

  如完成50000元得100%

  如完成45000元得45000元/50000元=90%

  则得利润考核部分的90%

  2、时薪制员工

  实得效益时薪=效益时薪*(营业额完成率+利润完成率)/2*100%

  三、超额利润的分配(含减亏)

  1、每季度核算一次,按超利润部分的50%返回门店,分配比例按以下工时计算:

  (1) 店经理按500工时计算

  (2) 店副理按400工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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